2016年中国慈善信托备案22单 初始规模达0.85亿元
来源:中国新闻网 张希敏 时间:2017-02-17
中国慈善联合会2月14日在北京发布《2016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》(简称:报告)称,截至2016年底,全国范围内共有18家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成功备案了22单慈善信托产品,初始规模达0.85亿元人民币。
报告显示,从合同金额来看,千万元以上的占23%,百万元级别的占41%,百万元以下的占36%,不同档次的资金规模反映出慈善信托灵活、高效的特点,可满足不同委托人的慈善需求。
从领域来看,涉及教育、扶贫、儿童、扶老、环保等多个公益慈善领域,其中,科教文卫领域最受关注;从备案地域来看,中国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均有设立慈善信托,其中,东部完成的备案最多,达14单,表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有更丰富的慈善资源。
从期限结构上来说,2016年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中,无固定期限的有3单,3年期以下有3单,5年期的有6单,10年期的有5单,永续型有5单。其中,五年期以上及永续型的慈善信托占比高达73%,显示了慈善信托持久性的特点。
报告称,目前,中国已开展的慈善信托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:一是慈善组织为委托人,信托公司为受托人;二是信托公司为受托人,慈善组织为项目执行人或公益顾问;三是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共同担任双受托人;四是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,独立开展慈善活动。
报告同时指出,针对慈善信托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,并要着重解决慈善信托委托人的纳税抵扣问题,明确以股权或其他动产、不动产、无形资产、商品货物等财产设立的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。此外,建立非货币财产的信托登记制度、制定慈善信托受托人尽职标准,也是中国慈善信托在当前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。
报告认为,随着慈善信托政策的不断完善,未来开展慈善信托业务的机构将显著增加,慈善信托的规模和数量将稳步增长,财产来源也将趋于多样化。
报告显示,从合同金额来看,千万元以上的占23%,百万元级别的占41%,百万元以下的占36%,不同档次的资金规模反映出慈善信托灵活、高效的特点,可满足不同委托人的慈善需求。
从领域来看,涉及教育、扶贫、儿童、扶老、环保等多个公益慈善领域,其中,科教文卫领域最受关注;从备案地域来看,中国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均有设立慈善信托,其中,东部完成的备案最多,达14单,表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有更丰富的慈善资源。
从期限结构上来说,2016年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中,无固定期限的有3单,3年期以下有3单,5年期的有6单,10年期的有5单,永续型有5单。其中,五年期以上及永续型的慈善信托占比高达73%,显示了慈善信托持久性的特点。
报告称,目前,中国已开展的慈善信托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:一是慈善组织为委托人,信托公司为受托人;二是信托公司为受托人,慈善组织为项目执行人或公益顾问;三是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共同担任双受托人;四是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,独立开展慈善活动。
报告同时指出,针对慈善信托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目前迫在眉睫的问题,并要着重解决慈善信托委托人的纳税抵扣问题,明确以股权或其他动产、不动产、无形资产、商品货物等财产设立的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。此外,建立非货币财产的信托登记制度、制定慈善信托受托人尽职标准,也是中国慈善信托在当前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。
报告认为,随着慈善信托政策的不断完善,未来开展慈善信托业务的机构将显著增加,慈善信托的规模和数量将稳步增长,财产来源也将趋于多样化。